太原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与成果鉴定方案
依据《太原市教育科学一般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结合太原市教育科学"十四五"一般规划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为提高太原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规范水平,促进研究成果的总结和提炼,特制定本方案。
一、鉴定目的
科学评价课题研究及其成果的质量,肯定成绩,提出后续研究意见与建议。
二、鉴定内容
主要从课题研究目标与内容、课题研究过程与方法、课题研究成果等几个方面进行鉴定。
三、受理范围
凡太原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一般规划课题和专项课题,2023年度结题未通过及申请延期的一般规划、专项课题,完成了全部研究工作,并达到了研究的预期目标,均可申请结题,未参加中期评估或中期中止的课题一律不予受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结题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政治问题、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不予结题并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再申报太原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报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及成果鉴定书(见附件1)
2.研究报告(见附件2)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课题申请·评审书
5.课题开题报告
6.文献综述
7.课题中期报告
8.成果支撑材料(见附件3中说明)
9.成果影响证明材料(见附件3中说明)
10.变更申请登记表(必须含获准批复;如没有变更,则不需要加空白表)(装订要求及格式见附件3)
五、结题程序
1.课题结题工作由太原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2.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整理好结题材料,市直属学校由学校教研室统一报送,县(市、区)学校由各县(市、区)教研室统一报送。
3.市规划办组织专家依据《太原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标准》(见附件4)进行结题鉴定,提出评审意见。
六、结题鉴定结果
结题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结题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者,发放"太原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七、结题工作安排
联系人:
王佳(一般规划课题)
王瑜(专项课题)
联系电话:4124568
报送地址: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科研室
解放北路258号(地铁2号线涧河站D口往北100米)
附件:
1.太原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及成果鉴定书
2.研究报告结构与具体要求
3.结题申请与成果鉴定材料文本要求和装订格式
4.太原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标准
5.太原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变更申请登记表
太原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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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丨SXGS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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