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场所)要对照《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扫码下载),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要立查立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整改期间安全管控措施。对多产权多经营主体的,要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要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除患攻坚整治行动的属地责任,强化统筹部署、扎实推动本地区的行动开展,定期督导、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对重大安全事项要组织开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按时销案。乡镇(街道)、村(居)民委会负责统筹“四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督促、指导综合执法队伍、已建成的消防工作所和基层网格员开展集中排查和宣传提示,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组织乡镇、村(社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各相关行业领域系统安全管理、监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以及国家、省、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中自身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系统内“四类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单位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依法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积极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场所)要按照《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大培训“七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四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特此通告。
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