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丨关于征集太原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太原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2025-2028年)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拟组织开展太原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第一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次征集主要面向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提供各类专业服务的机构,共分为以下四个类别。各服务商可根据自身主营业务、技术能力及服务范围,选择对应类别进行申报。(一)硬件服务商。能够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新型技术改造所需各类硬件设备的服务商,重点涵盖工业母机、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智能专用装备、智能检测设备、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智能制造装备领域,能够围绕生产设备数控化改造、产线自动化升级、工艺环节提质增效等提供硬件集成与实施服务。(二)软件服务商。能够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工业软件及信息化解决方案的服务商,主要包括研发设计类软件(如CAD/CAE/CAM)、生产过程执行系统(MES)、高级计划排程系统(APS)、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DCS/PLC)等软件产品,能够围绕设备联网、数据采集、系统集成、信息安全等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三)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能够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技术改造整体设计、咨询规划及系统集成服务的服务商,重点涵盖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整体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标准制定、系统集成与运维、项目总包等服务,能够为企业提供硬件、软件与平台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四)金融服务商。能够为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提供金融支持的各类机构,主要包括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投资机构等,能够针对技术改造项目提供专项贷款、设备融资租赁、股权投资、保险保障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一)申报硬件、软件以及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的单位,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2、有较强的本地技术改造服务快速响应能力,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和构成相对稳定,技术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3、有相关技术服务资质,服务内容与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相关,遵守相关工作规范和流程。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以及违法违规行为。5、近三年有在太原市范围内且与申报方向相关的服务案例。1、依法设立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投资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2、具备针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专项金融产品或服务方案,能够提供项目贷款、设备融资租赁、股权投资、保险保障等多元化金融支持。在太原市配备稳定的本地化服务团队,具备快速响应企业融资需求的能力。3、近三年在太原市范围内,有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或者其他相关项目的实际业务落地案例。4、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本次征集的服务商,技术服务能力应重点服务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同时,也欢迎服务于其他制造业领域,或具备为多行业提供跨领域解决方案能力的服务商积极参与。(一)参与供需对接与诊断服务。入选服务商将优先参与我市组织的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需求调研、现场诊断和供需对接活动,深入了解企业实际需求,精准匹配技术改造解决方案,拓展业务合作渠道。(二)优先推荐参与试点项目。入选服务商将纳入太原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推荐名录,优先向全市制造业企业进行推介,并有机会参与国家及市级新型技术改造试点项目、示范项目的实施,共同打造行业标杆。(三)纳入服务资源池统一宣传。入选服务商将统一纳入太原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服务资源池,通过市工信局官方网站、产业对接活动、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对于入选太原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服务资源池的服务商,与需求企业对接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是自主对接。当企业有技术改造服务需求时,可通过市工信局官方网站、服务商推荐名录、供需对接活动等渠道,查询并联系到合适的服务商。服务商在接收到企业意向后,可进一步接洽、明确需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签订服务合同并开展合作。二是经政府推荐对接。根据企业技术改造服务需求及企业意愿从资源池中匹配服务商,与企业进行第一轮对接洽谈。若企业在初步推荐名单中未选定服务商,则进行第二轮全库推荐直至匹配成功。市工信局将全程跟踪服务,协助双方推进合作。本次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遴选由企业(单位)自主申报、县(市、区)或开发区(园区)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确认等环节组成,具体流程如下。(一)各服务商须严格按照征集通知要求,填写《太原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3份推荐文件(包含服务商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2份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申报材料及1份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三)市工信局负责本次征集工作,组织资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太原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库管理,并正式发布。(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进行申报,推荐优秀服务商,为全市技术改造企业提供服务。(二)根据服务能力水平与服务效果,实行动态管理,对入库的服务商按年度进行评价考核,对达标和优秀服务商给予表彰,对违规失信、服务能力无法满足要求的服务商从服务商库中移除。(三)服务商承诺以优惠价格(在同等服务水平和质量前提下,不高于市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提供技术改造类产品或服务,主动接受市工信局组织的年度评价考核,对其用户反馈评价进行随机调查。联系人:张玉2020628 邮箱:gxjtzk2025@163.com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0日


数据来源: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温馨提示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文转载的目的仅为共享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