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以生为本,勤勉踏实,积极上进,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
2.认同学校文化理念,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创新课堂教育教学;善于沟通交流,求真务实,知行合一。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教师需具有全日制学校6年以上教龄;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优秀者可适度放宽条件。
4.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
5.获得省、地、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者和具有民办学校工作经验者,可适度放宽学历要求并优先录取。
6.管理人员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相对应管理岗位工作经验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