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时限:1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2月23日止),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线索的,不予以支持悬赏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的个人(单位)予以保密。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举报电话:0355-7844921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来源:沁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