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二审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吕某家属的上诉索赔,事件起因还得追溯到2024年。
一场发生在太原某鞋城门外的冲突,一个拦下外卖员的保安,一个送完餐急着离开的骑手。几句口角,数次推搡,最终以保安猝死、家属索赔27万、法院两次驳回告终。
送完外卖就该走了,他却不让
2024年10月22日中午,外卖员裴某骑车到太原某鞋城送餐。门口保安吕某把车拦下:电动车不能进。
两人吵了几句,互相骂了。但裴某没有硬闯,把车停在东门口,步行进去把外卖送了。
事情本该到此结束。可等裴某回来取车时,吕某不依不饶,拦住不让走,叫来同事和保安队长,几个人把裴某围住,扣了他的电动车。
裴某想夺回车子,被推搡拉扯。保安队长抱住他,两人倒地。裴某躺在地上报了警。保安队长站起来,和吕某准备离开。
就在此时,吕某走了几步,突然摔倒在地。当天中午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因:心源性猝死。
家属索赔27万,法院两次驳回
吕某家属无法接受,把外卖员裴某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273523.55元。
一审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家属上诉。二审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驳回。
法院为什么这么判?三个关键点——
第一,裴某没有过激行为。
虽然和吕某发生过争吵,但未发生肢体冲突,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行为超出必要限度。
第二,矛盾升级的责任在保安。
裴某已经按要求步行送完外卖,是吕某主动拦住裴某、叫来同事围堵、扣走电动车,才导致矛盾升级。在整个争执过程中,裴某的行为也没有超出必要限度。
第三,吕某自身存在明显过错。
他明知自己患有脑梗等多种疾病,却未能合理控制自身行为。法院认为,吕某在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情绪较为激动,主动上前推搡、拽扯裴某,导致病发,其自身存在明显过错。
外卖员裴某在法庭上辩称:“吕某对自己辱骂多次后,自己回了一句嘴,而仅仅回了一句嘴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导致死亡后果,也不会诱发任何疾病。”法院采纳了这一观点。没有证据显示裴某对吕某患有心脏病的情况知情,结合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法院认定裴某主观上没有侵害吕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
他只想赢这场争吵,却忘了自己根本输不起
吕某的初衷或许是“履行职责”——拦住电动车不进鞋城。裴某照做了,步行进去送完了外卖。事情本来可以到此为止。
可吕某没有。他叫来同事,扣走电动车,主动推搡、拽扯。他一心要“赢”这场争执,却忘了自己身患多种疾病,经不起情绪的大起大落。最终,用一场冲突,换来了生命的代价。
法律给出的答案很明确:谁挑起的冲突,谁承担后果。
如果你是外卖员、快递员,遇到冲突,该报警报警。别因一时冲动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如果你是保安或任何服务行业从业者,也请记住:履行职责有边界,适可而止是智慧。别因一点权力感,把别人和自己都逼到无法收场的境地。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