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程时间
2026年7月24-25日
课程地点
山西太原
咨询热线
181 0034 9422
课程背景
税务将用三年时间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由此企业财税合规事在必行。当税务大数据比你更了解企业的业务轨迹时,财务人员如何告别焦虑?合规≠无预警,预警≠不合规,企业须认真审核风险预警“弹窗”,确保税务合规。 税务合规。本期学习将深度解析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票)带来的“业财税资”全景透明化;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解读“以数治税”阶段下,税务监管从“被动查账”到“主动预警”的核心逻辑。
课程收益
本课程以发生的有价值的案例,通过风险描述、政策依据、预计风险、解决方法等内容,为企业提供可对照、可操作的合规指南,帮助企业从“被动调整”向“主动遵从”转变,提高涉税企业合规执行力。
课程大纲
一、增值税法执行新增涉税风险点解析
(一)如何理解《增值税法》第三条第二项“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中的“有偿”与“所有权”转让反映出真实交易征税的“四流合一”。将出现如下问题:
(1)如何确认应税交易是“有偿”在企业会计上是如何反映?记账凭证后须附“四流合一”哪些资料?
(2)虚开增值税发票形成收入征增值税吗?“开票经济”有哪些危害?
(3)“对开、环开”的“开票经济”如何处理?
(4)电商刷单纳税时能剔除吗?2个稽查案例告诉你风险点在哪?
(5)虚开增值税发票形成收入征企业所得税吗?
(6)企业如何避免因上游供应商异常导致本企业被系统自动“降额”或“锁票”?
(二)增值税法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须如何转出?
(1)案例分析《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最易引发税企业争议疑难问题,须解决应税交易、视同应税交易、非应税交易不征税项目可以抵扣进项、非应税交易的非经营活动不征税可抵扣对应进项税额、非应税交易的经营活动不征税对应进项不得抵扣问题?
(2)案例分析《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一条第四项解析无法划分进项转出的逐月计算、汇总清算以及会计处理(以超市和建筑业二案例操作)
(3)案例分析《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进项转出的成本计算法适用对象?货物损失增值税风险点?
(4)案例分析《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企业在实务操作疑难点:
——疑难点1:三类混合资产,如何分摊?
——疑难点2:第九条适用范围,如何运用?
——疑难点3:跨期取得发票,如何追溯调整?
将用9个案例解析:
(1)、2026年1月1日以前购入长期资产后转为“五类不允许扣除项目”用途进项税额如何转出?
(2)长期资产属2026年1月1日以后购买用于一般计税已抵扣(不混用)后转为专用于不得抵扣“五类”的进项转出计算?
(3)长期资产混用后转为专用于不得抵扣“五类”的进项转出计算?
(4)长期资产专用于“五类”不得抵扣进项后又转为生产经营用可以抵扣处理?
(5)案例分析长期资产混用进项税分期调整?
(6)案例分析未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处置:两种税务处理路径,该怎么选?
(7)案例分析不动产已验收混合用途后取结算专用发票进项调整(商务楼含员工宿舍)并处置?
(8)案例分析生产线混合用途进项调整(应税+免税产品)
(9)长期资产处置(整体、部分)涉税分析
二、企业所得税典型稽查风险业务解析
案例1、如何理解税前扣除凭证,只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吗?如何理解白条?不合规凭证有解救方法吗?
案例2、建筑企业的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就有问题?什么是“税税差异”和“税会差异”? 企业的增值税收入一定要与企业所得税确认的收入一致吗? 某公司多项目按税法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及税会差异调整表 税税差异、税会差异案例启示?
案例3、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未提折旧,汇算申报时能做纳税调减吗?
案例4、分析总局公告[2014]29号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案例5、建筑分公司独立缴纳企税,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费用能否享受在税前加计扣除?
(1)税务风控风险提示要求分公司对研发费用能否加计扣除?
(2)分公司向税务的解释这样可以吗?
(3)我帮助写的解释为什么税务局就可通过呢?
(4)总公司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注意的风险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二、直接投入费用(二)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案例6、企业为他人在银行贷款担保的损失一定不能税前扣除吗?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操作上又是如何把控风险的?
三、涉税企业与个人所得税风险业务解析
案例1、企业股权转让一定不能平价转让吗? A企业为生产煤炭企业2025年8月8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自然人股东张三将原股权400万元100%转让给自然人李四,转让价400万元,转让时的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有600万元,张三原占股权比例=400/700=57%。 谁是纳税人、谁是扣缴义务人,被投资企业在股权转让处于什么地位?反避税是如何规定?
案例2、代持股问题中隐名股东转为显名股东一定要缴个税吗?
案例3、穿透式监管下的高净值人群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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