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拉你去签字当担保人,结果朋友涉嫌诈骗跑路了,银行上门逼你替他还本付息,这可怎么办?山西太原律师电话13453180151,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这是刊发于2025年12月31日检察日报民生周刊的一起真实案例。
2019年初,出于同学情谊,于某为贾某一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合同上写明借款用途是“买车”。谁知钱一到手,贾某立马就把29万元打入另一笔贷款的还款账户,名为买车贷款,实为借新贷还旧贷。借款到期后,贾某失联,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于某和桑某偿还本息。判决生效后,贾某跑路、桑某没钱,只有于某有稳定工作,工资被法院冻结划扣,整整四年,全家人跟着受罪。2025年,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查明贾某虚构借款用途骗取担保的事实,法院再审改判,才最终免除了于某的保证责任。一、弄清楚“借款担保双重诈骗”
连环骗局:基于非法占有目的,先骗朋友去给贷款做担保,再用这份担保去银行或放贷人那里骗钱。担保人以为正常合法担保,放贷人以为贷款有担保兜底,结果都被骗子耍了。如果仅仅违规骗贷(还是努力去还贷)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上述,主要指涉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诈骗犯罪。二、即便诈骗,合同居然“有效”?
当前法院的做法,就算借款人构成诈骗犯罪被抓了,借款合同也不自动无效。理由是有专门规定,涉及刑事犯罪不一定导致合同当然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借款合同没有被判无效,保证合同(担保人签署)可能被判继续有效,银行或放贷人就可以要求连本带息全部由你赔。这还有一个现实困局:借款人被定罪后,法律只要求退还诈骗本金,利息不用赔,但是保证人却本息都要承担,非常不公平!三、如何减轻你的保证责任?
1、主合同根本没成立
骗子签合同压根没想还,贷款人如果知道,压根也不会出借这。这说明双方压根没有真实意思表示,也压根没有达成一致过,借款合同(合同需要双方自愿且意思一致)在法律上不成立。既然主合同(借款合同)不成立,依照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担保合同)也不成立。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重大误解可以撤销
既然签署时对贷款真实性质存在严重误会,就可以争取利用“重大误解”规则来撤销合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要注意,撤销权是有期限限制的,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90天内,过了就只能认栽了。所以,一旦发现借款人涉嫌诈骗,赶紧找律师提起撤销之诉,千万不要错过时效。四、即使合同不成立或被撤销,担保人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
即使担保人成功摆脱保证合同的责任,也并不意味着你完全不用赔一分钱。因为你贸然替人担保,无形中帮骗子“增信”,放贷人一时大意被骗了钱。所以担保人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就是签合同时没有尽到审慎义务,需要赔偿部分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1、如果你是被骗的无偿担保人,出于人情义气帮一把,只是签个字、做个保,没怎么审查,过错较小,赔偿责任一般不超过余款1/3。2、如果你是担保公司或公司互保,有专业审核能力却疏忽大意,或者故意夸大借款人信誉度误导放贷,过错较大,赔偿责任可能超过余额1/2,甚至全额赔偿。但不管怎样,按照前述救济路径,利息部分都是不用承担的,因为借款人(主债务人)本身都不需要还利息,担保人当然更不用.五、三点忠告
1、千万别随便给别人担保,万事开头要搞清楚借款状况。2、发现自己被骗做担保,第一时间行动,别错过90天时效。3、真摊上诈骗事了,最多承担本金损失,不承担利息,要弄清楚。一句话:别当“冤大头”,担保签字是大事,遇事找律师别自己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