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公布了四个新出台文件:《太原市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降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太原市2019年度降尘考核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

《太原市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实施意见》提出,太原市2019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力争退出全国168城市后10位,降尘量退出"2+26"城市倒数第一。
为实现这个目标,太原将努力打赢6项攻坚战 ,即——
1、降尘污染防治攻坚战、
2、散煤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3、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
4、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5、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6、秋冬防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通过6大攻坚战,推动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进一步强化降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的文件中,太原市明确了工地扬尘整治、裸露地面整治、城乡结合部及通往渣土场道路整治、渣土消纳场整治、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全城大清洗和工业扬尘整治等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时限要求。
《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的文件,主要为激发地方政府治理环境积极性,落实和强化六城区、三县一市、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的政府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
这个试行的奖惩方案规定,六城区、三县一市、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月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平均浓度的绝对值和改善率综合计算得分排名中:
排名第一名奖励资金100万,第二名奖励资金80万;
倒排第一的扣罚资金100万,倒排第二的扣罚资金50万,倒排第三的扣罚资金30万;
为有效减少太原市降尘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太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降尘考核,《太原市2019年度降尘考核试行办法》对此进行了规定。该考核办法规定,2019年1月起,太原市政府每月向社会公布太原市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降尘量排名。
《考核办法》中奖惩制度规定,每月对降尘量实施奖惩。《考核办法》还建立约谈制度,对降尘量连续三个月超过13.5吨/平方公里·30d或连续三个月在全市降尘量排名后两位,且在"2+26"城市县(市、区)降尘量排名后十位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

发布会还解读了《太原市消除劣Ⅴ类水体工作攻坚方案》,指出该方案:
一是工作目标:2019年底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其中汾河小店桥、清徐县南白石河美锦桥断面水质达Ⅴ类,温南社、韩武村(国考)2个断面水质氨氮≤6mg/L、其他指标为Ⅴ类,年底退出劣Ⅴ类。
二是工作任务:根据省制定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市的目标要求,提出七个方面工作任务,具体为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全力实施清徐县县域水污染治理工程、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全面开展汾河太原段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农业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汾河流域太原段生态用水调度、加强水环境管理等,并按职责进行分工。
三是重点工程清单:根据目标要求,确定了六大类共56项的具体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清单,包括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7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保(提)温提效改造工程、17个工业企业治理提标改造工程、12个河道综合整治和湿地项目工程,4个入汾河排污口治理工程、10个农业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发布会还通报了我市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最新进展:目前各县及各城区已传回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效检测数据1075台,其中检测合格的746台,不合格329台,机械种类涉及叉车、挖机、铺路机等二十余种,张贴二维码标识441张,号牌521副,安装定位装置323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