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对教育事业拥有真挚的热爱、高度的责任感、持续的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初中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初中教育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4.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意识,愿意投身学校发展的各项工作。
5.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工作经验丰富且成绩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6.有初中学段完整教学经历。
(二)学历与专业要求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初中教学科目一致,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
(三)其他要求
1.有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
2.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过国家级奖励、省市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太原市“三杯”赛等荣誉称号者优先;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双一流”、985、211院校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优先。
3.录用后需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