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位于太原市凤玺湾二期业主服务平台,聚焦小区公共事务与业主权益的公众号“凤玺湾二期小区”发布信息称,开发商山西远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置业”)起诉了太原市万柏林区远大凤玺湾二期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凤玺湾二期业主委员会”),最终凤玺湾二期业主委员会胜诉。世界晋商网注意到,这应为太原首起开发商起诉业主委员会的案例。远大凤玺湾依托中国远大品牌开发,位于万柏林区长风西街板块,是太原长风西街乃至河西片区的中高端住宅项目之一。远大置业与凤玺湾二期业主委员会的矛盾源自对原物业山西远大创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业”)的解聘。2025年11月,凤玺湾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并于12月中旬进行了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通过了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及《远大凤玺湾二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远大凤玺湾二期管理规约》,同时委托业主委员会追回小区2021年交房至今的全部公共区域收益,并决定解聘山西远大创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选举业主委员会等的决议。随后,新物业公司万科进场接管。成立业主委员会,解聘远大物业的原因主要是其多次遭投诉,存在服务质价不符、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小区环境管理不到位等,位列太原物业黑榜名单中。同时恰逢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印发《太原市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制度”)的契机出现。试行制度明确表示面向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建立“红黑榜”制度,其中第五条更是明确指出,对一年内3次列入“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县(市、 区)物业主管部门指导街道(乡镇)组织社区、业主委员会(物管会)依法重新选聘物业企业。今年2月2日,远大物业发布了《关于退出远大凤玺湾二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告》,指出2025年物业费收缴率下滑造成物业收入无法覆盖基本运营成本等退场原因,同时明确说明截至2026年1月31日,远大凤玺湾二期物业费、水电费累计欠费465.37万元,远大物业将设立专门工作组追缴欠费,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的权利。随后远大置业将凤玺湾二期业主委员会告至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从成立业主委员会到远大物业发出公告再到如今告上公堂,双方矛盾升级。根据民事判决书,远大置业以合法业主的身份控诉凤玺湾二期业主委员会:
1、在召开业主大会前未依法公开“解聘物业公司”及“选举业委会成员”核心议题,剥夺了远大置业作为业主对候选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选举的13名业主委员会韩霞、裴元、阎志、贾川漾等部分委员不具有业主身份,且多名存在物业费欠缴情况;
3、在业主大会表决中存在虚假、投票结果严重不实等,包括对投票人是否为本小区业主及其专有部分面积进行核实与登记,无法确保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及面积达到“双三分之二”的法定要求,现场唱票结果显示共计投票票数1218票,但选票数仅658人,但凤玺湾二期业主合计超1600户,投票结果存在不过半情况等。
为稳妥推进应诉工作、保障业主核心利益,凤玺湾二期业主委员会选聘专业律师团队担任业委会法律顾问,全程代理本次诉讼事宜。
根据证据材料,远大置业的业主身份证明是其提供的凤玺湾二期托老所不动产登记证书,但根据法律,建筑区划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此远大置业的业主身份存疑。同时经唱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表决票中同意票达到1191张,反对票1张、弃权票26张;决定续聘或解聘远大物业的表决票中,同意解聘票为1093张,续聘10张,弃权115张。此外,针对业主委员会的身份等也提供了相应的材料证据。
最终,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远大置业的全部诉讼请求,凤玺湾二期业主委员会胜诉。
这场诉讼,是国内房地产行业长期存在的“开发商—物业—业主”利益博弈的缩影。作为太原市场的首个案例,凤玺湾二期业主委员会的胜诉,更标志着业主自治的胜利。
值得一提的是,3月18日,山西省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动全市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通知》。通知明确将“推动全市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3月底前完成一批,4月15日前完成一批,4月底前全市实现全覆盖,5月底前全面展开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评价工作。今日(4月20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办法(试行)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指出,存在物业服务期间(含前期),建设单位、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要求提前解约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作出决定解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等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退出住宅小区,不得以物业服务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未解决、阶段工作未完成等为由拒绝退出。未来,一方面物业公司更应回归服务本质,全力保障业主权益方能实现长久稳定;另一方面业主自治也将以更广泛、更公平、更透明、更规范的态势推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