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 关于转发《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民营发〔2026〕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务必组织相关企业于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同时,按照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办法〉的通知》(晋民营发〔2024〕31号)要求严格开展审核把关,并于2026年5月21日前正式行文,将盖章的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报送至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融资财务科。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民营发〔2026〕6号).pdf 来源: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政府惠企政策信息之目的。)【合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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