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通知
事关住房公积金延续政策
包括租赁商品房和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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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s://zfgjj.taiyuan.gov.cn/tzgg/20260410/30292626.html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实际,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按自然年度限额管理。
六城区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0元/年;
三县一市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元/年;
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在上述提取金额基础上增加1000元。
职工本人及配偶分别在六城区和三县一市缴存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承租人缴存地的提取标准。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年度提取限额内可以按需分次提取。
(一)符合条件的六城区、清徐县缴存职工可通过“太原手机公积金APP”线上自助办理;申请柜面办理应当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套银行一类卡/折。
(二)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柜面申请办理,应当提供身份证、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的申请人及配偶无房产的证明(可以选择证明承诺)、结婚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套银行一类卡/折。
(三)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首次申请提取时,还应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到业务承办机构柜面申请办理。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本通知所指无房产证明,六城区、清徐县经职工本人授权,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缴存职工应当由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
(二)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是指同一家庭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
(三)铁路分中心可以结合行业特点,参照本通知执行。
(四)本通知与其他现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5月1日执行,有效期五年。
来源: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s://zfgjj.taiyuan.gov.cn/tzgg/20260410/30292618.html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参与加装电梯后,本人及其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总额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范围内,不得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部分。
提取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
1.所在区政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表(书)》(简称“联合审查意见”);
2.全体业主签订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含加装电梯工程费用预算及分摊方案)》(简称“协议书”);
3.身份证;
4.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提取申请人可以按照本通知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各分理处/管理部办理。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办理;需要进一步核查的,自受理之日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为便于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的受托人(或受托机构的承办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对《联合审查意见》和《协议书》向既有住宅所在地的分理处/管理部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的备案;经过备案的,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涉及的业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以上资料不再重复提供。
本通知所规定的既有住宅所有权人是指《协议书》中载明的房屋产权人。
本通知所规定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以全体业主签订的《协议书》中载明的分摊金额为准。
本通知所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的受托人是指依据《关于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住建字〔2020〕225号)规定,由全体业主委托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工作的个人或组织。
同一缴存职工有多套既有住宅的,只能按照本通知规定条件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申请人依照本通知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应当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规定。本通知与其他现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4月6日执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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