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太原市现行政策及最新价格调整文件(截至2026年4月),公共机构供暖、燃气及水费执行标准整理如下。核心差异在于:学校、幼儿园及养老机构在燃气和水费上享受居民类价格优惠,而供暖费所有公共机构均执行统一非居民标准。
执行标准:机关、医院、学校(含幼儿园)均统一执行非居民供热价格,无居民价优惠。
现行价格:7.5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费)。
计费周期:通常按5个月(11月1日-次年3月31日)一次性收取。
政策动态:太原市目前主要采用面积计费,尚未普遍推行“基本热价+计量热价”的两部制热价。
省级层面正在审议调整基本热价占比(拟不超过30%)的新规,但具体落地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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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机关燃气费价格
根据太原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政策(并发改商品字〔2025〕74号),太原市机关单位燃气费价格执行非居民用气标准,具体如下:
需注意,公共机构若属于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特定类型,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价格为3.17元/立方米(不分采暖季)。具体适用标准需根据单位性质和用气情况确定。
太原市医院燃气费价格
1、非盈利性医院: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销售价格为
需注意,以上价格为太原市六城区标准,清徐县、阳曲县等区域气价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有关部门公布为准。
太原市机关单位水费价格
根据太原市现行水价政策,机关单位用水属于非居民用水范畴,其供水价格如下:
基本水价:4.00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1.40元/立方米
水资源税:0.70元/立方米
合计价格为6.10元/立方米。
需注意,若机关单位存在特殊用水情况(如超定额用水、混合用水等),可能需按相关规定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或分项计量收费。建议具体用水单位与当地供水企业确认实际计费方式。
太原市医院供水价格
根据太原市现行水价政策,医院供水价格需根据其性质区分:
非盈利性医院(行政事业用水范畴),供水价格合计:
盈利性医疗机构(经营服务用水范畴),供水价格合计:
需注意,若医院同时存在多种用水性质(如部分区域用于经营服务、部分用于行政事业),需分别安装水表并按对应价格计费。具体执行可咨询当地供水部门或医院财务部门确认。
太原市学校供水价格
根据太原市现行水价政策,学校供水价格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具备“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条件的学校,其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不具备“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条件的学校,其用水价格为统一标准:水费2.4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合计3.35元/立方米。
需注意,以上价格为太原市六城区标准,清徐县、阳曲县等区域水价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供水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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