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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要求4月底前住宅小区业委会全覆盖,现有物管会需有效转化,分阶段推进并每周报送进展,5月启动物业企业评价,同步开展业委会培训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3月26日,从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17日市政府关于住建、房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全面推动“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全面推动全市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4月底前实现全市住宅小区业委会全覆盖,5月底全面展开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评价工作。
《通知》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推动业委会成立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承担起牵头抓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各县(市、区)须于3月20日前完成工作专班组建与报备,3月23日前完成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与报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目前,全市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5741个。《通知》特别强调,物管会的核心职责就是组建业委会,各县(市、区)工作专班要重点解决“有效转化”问题,将现有物管会资源转化为正式的业主委员会。
在进度安排上,《通知》要求科学制定分类推进目标:3月底前完成一批,4月15日前完成一批,4月底前全部完成。按照“有基础的先行、无基础的推动、困难大的攻坚”原则,实行挂图作战。《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每周一报计划、每周五报进展,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物业主管部门需加强与社会工作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前哨”作用和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协调运行机制,依托街道社区进行全面发动。
针对4月底完成全覆盖与5月底启动物业企业评价之间一个月的空档期,《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工作专班提前谋划,重点做好业委会成员培训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衔接,不留断档和空白。
市房产管理局表示,将全程跟踪指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报道鲜活实践,突出成效和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新实践和有效模式,推动全市住宅小区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贺娟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