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保障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学校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太原市聋人学校创建于1957年,隶属于太原市教育局,集聋儿学前康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现有教职工120名,27个教学班,290余名学生。
二、选聘目的
通过专业法律机构的帮助,对学校规章制度、合同协议、重大决策、校园法律纠纷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综合治理能力。
三、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规章制度审查:对学校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2.合同协议审核:对学校日常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进行法律审核,规避合同风险,保障学校在合作、采购、服务等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3.重大决策法律论证:针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实施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风险评估,协助学校依法依规作出科学决策。
4.法律纠纷处理:为学校可能面临的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提供专业指导和法律意见,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5.法治宣传与培训:根据学校需求,为师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培训,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师生法治意识。
6.其他法律服务:提供与学校运营管理相关的其他法律咨询、法律建议等服务。
四、应聘条件
1.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律师事务所及所属律师近三年无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信誉良好。
3.具备服务教育行业或事业单位的经验,有处理学校相关法律事务的成功案例者优先。
4.拟指派的律师团队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其中至少有1名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5.能够保证服务响应及时,具备为学校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务的能力。
五、选聘程序
1.材料初审: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审核材料,筛选符合条件的律所进入评审环节。
2.综合评审:根据资质信誉、团队实力、服务方案、收费标准、过往业绩等评定,比价比质,择优确定。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六、报名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简介及服务教育行业的相关经验介绍。
3.拟指派律师团队成员简历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类似项目服务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结案证明,加盖公章)。
5.法律服务方案(包含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响应时效,团队分工,服务承诺等)。
6.报价方案(需明确服务期限内的总费用及费用支付方式,加盖公章)。
7.其他能证明律所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七、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8日18:00(逾期送达则不予接收)。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装成册(一式两份),递交至太原市聋人学校401室。电子扫描PDF资料以“律所+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sxtj654@126.com。
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466811970。
八、其他说明
1.参选律师事务所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等费用。
3.本公告由太原市聋人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太原市聋人学校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