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发票也参与?怎么参与?
小编来解答
可以转给家人朋友一起参与哟~
本次有奖发票活动“普惠性”与“激励性”相结合,设置三种抽奖模式、多层级奖项,中奖率比以往类似活动要高不少。抽奖每两周为一轮,过期则本轮发票全量清空,重新开启下一轮。每张发票一次上传,三次参与抽奖。
✅第一种抽奖模式是“即时开奖”:设 5 档固定奖项
✅第二种抽奖模式是“每周定期开奖”:设 6 档固定奖项,
18 元
68 元
188 元
388 元
588 元
800 元
✅第三种抽奖模式是“双周定期开奖”:设 3 档固定奖项
需要注意的是,即时开奖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每周定期开奖奖金将在7天公示期结束后直接发放至消费者上传发票的平台账户;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的双周定期开奖中奖者需在公示期结束起6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奖发票原件(电子发票需提供打印件)至指定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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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实施期为6个月。自2026年2月10日正式启动,至2026年7月31日结束。
凡是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旅游、体育、娱乐、居民服务等八大消费领域消费的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经营主体购买商品或服务,取得由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注册登记的纳税人依法开具的填写消费者个人真实姓名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含100元),均可参与。本活动不受户籍限制,来并旅游、探亲、商务活动的临时消费者同样享有平等参与权。
这些发票不能参与活动:
❎非个人消费者开具的数电发票
❎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数电发票
❎不符合活动覆盖行业领域要求的发票
❎未通过税务局核验的发票
❎已作红冲处理的发票
❎已作废的发票
❎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非正常户、注销户开具的发票
❎开具日期不在活动期间的发票
❎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次活动规则的发票。
个人消费者取得有效发票后,通过可通过抖音、京东、微信、支付宝、招商银行APP扫描发票二维码、拍照上传或手工录入发票信息参与活动。(2月10日-3月9日抽奖系统试运行期间,个人消费者只能通过京东、抖音2个渠道上传发票参与活动。年后,微信、支付宝、招商银行将陆续开通活动参与渠道。)
每张发票只能上传一次,个人消费者每天上传有效发票不可超过 10张(全渠道累计)活动期间(共172天)个人消费者上传的同一商户开具的发票数量不超过60张,每人累计上传有效发票不超过150张。
来源:太原本地宝等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