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人按年度申请,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
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婴幼儿
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补贴需在规定年度内每年提交申请。
如相关信息无变更,确认信息后提交申请即可。
如申领人未发生变更,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当更新后提交申请。
如申领人发生变更,需重新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
如婴幼儿户籍所在地发生变更,申领人需重新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