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世纪学府。其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为中国创办最早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1953年,学校独立建校,定名太原工学院,直属国家高教部;1962年起划归山西省管理;1984年更名为太原工业大学。1997年,太原工业大学与直属于国家煤炭工业部的山西矿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合并,组建太原理工大学,同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开启了学校发展的新篇章。2017年,学校入选首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21年,学校进入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发展时期。一百二十余年来,学校始终秉承“求实、创新”的校训,不断彰显“敢为人先、敢于竞争、勇于创新”的精神气质,在传承与发展中稳步前行。
1962年,学校首次培养研究生;1978年,学校恢复招收研究生制度;1986年,太原工业大学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标志着学校办学层次的重大提升。经过多年发展,学校已形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格局,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9个门类,设有25个专业学院。现有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交叉学科博士点,3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国家重点学科,15个省重点学科,19个省重点建设学科。目前,学校有博士生导师872人,博士研究生1880余人。现有全职院士5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学校入选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创新创业50强高校,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荣膺首批“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能够在科学与专门技术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
2026年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方式。
1. 申请-考核制: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经考生本人申请,招生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 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的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3. 直接攻博: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3+1+4”本博贯通招生培养)的招生方式。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另外,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条件
1. 考生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须满足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获得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者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TOEFL ≥ 70分,或IELTS ≥ 5.5分;
(2)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
(3)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留学(或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须提供证明);
(4)在SCI或SSCI检索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英文论文一篇。
3. 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2021年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至少1篇北大中文核心(或CSSCI南大核心、EI、SCI、SSCI)学术论文。往届生发表论文需正式发表或网络首发,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接收函或录用证明或检索证明。
(2)近五年(2021年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4)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铜奖及以上奖励、“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仅面向山西省高等院校在职教师。本校教职工报考须符合《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校人〔2025〕31号)有关条款规定。
6.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 考生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并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8. 鼓励“智能+”、“+行业”相关学科培养交叉型创新人才。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条件
1. 考生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 考生要求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硕士期间已修课程成绩合格,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TOEFL ≥ 70分,或IELTS ≥ 5.5分;
(2)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学位;
(3)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留学(或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须提供证明);
(4)在SCI或SSCI检索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英文论文一篇。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具体申请选拔程序参照《太原理工大学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管理办法(修订)》(校研〔2025〕11号)执行。
6.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获得博士录取资格后,在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时,应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和环节,并继续在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活动,不参加硕士毕业答辩。
(一)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教育部统一的博士报名系统,“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公告,按要求填报。
直接攻博考生可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系统查询推荐结果,不再重新报名。
1.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3月12日
招生目录将于报名系统开通前在本网站发布,有关工作安排请考生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
3. 具体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填报系统时需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可信,网报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一。
考生报名后在中国研招网生成报名号即为报名成功,请及时查看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若提示校验未通过,务必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与缴费
1. 现场确认
报名成功的所有考试方式类考生拟安排于2026年3月16日-17日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请提前准备好现场确认材料并按顺序提交(见附件二)。
直接攻博的考生也须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见附件三。
现场确认工作如有调整,我校研究生院将及时发布通知,考生近期请关注本网站通知,以最新通知公告为准。
工作提醒:考生现场确认材料携带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工作,查验完成后将现场返还考生。确认通过的纸质材料将作为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重要依据,请按要求提供。
2. 缴费
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开通网上缴费功能,报名费200元,请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除直接攻博外)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缴费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申请-考核制”材料审核
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的现场确认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审核评分(含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外语水平、学科背景、参与各类竞赛或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获奖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学院将根据考生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材料审核拟安排在3月下旬完成。
(四)复试录取
1. 硕博连读
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3月中旬,复试办法由各学院确定,可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复试通过后,学院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
2.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的综合考核工作主要是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查,由报考学院具体组织。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详见各学院届时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预计4月中旬发布)。考核时间拟安排在4月下旬完成,综合考核通过后,学院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
1. 非定向
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转档案者不予录取(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工资关系转出手续)。入学后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参加就业派遣。
2. 定向
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考生本人、我校三方签订《太原理工大学定向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录取考生在学期间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不参加就业派遣。
各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录取定向考生,各学科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3.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考类别(“非定向”或“定向”)。我校将按照考生报名提交的类别信息确定录取类别,不得更改。
1. 学费:学术博士研究生需交学费10000元/学年,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交一次。
2. 奖助:
(1)全日制全脱产非定向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以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为准)按照4年学制享受国家和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评审。
(2)定向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1.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规定体检相关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考生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
2.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招生录取阶段若有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满足录取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有硕士培养计划课程考试不及格,将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5. 如上级管理部门发布新的招考要求,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办公电话:0351-3176232
办公地点: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407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tyut.edu.cn/
工作邮箱:yjsyzs@ty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