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类发票不可以参与太原“有奖发票”活动? 答: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求,有奖发票试点仅支持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旅游、娱乐、体育、居民服务等8大行业。这里包括了汽车销售。
2月10日-7月31日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太原市辖区范围内上述8大行业消费,取得价税合计金额不低于100元的单张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通过拍照、扫描等形式上传到微信、支付宝、京东、抖音、招商银行APP即可参加抽奖。2月10日-3月9日抽奖系统试运行期间,个人消费者只能通过京东、抖音2个渠道上传发票参与活动。年后,微信、支付宝、招商银行将陆续开通活动参与渠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根据风控要求,太原市确定每人每天上传不超过10张有效发票。整个活动期间(172天),每个消费者上传的同一商户开出来的有效发票不超过60张;每人累计上传有效发票不超过150张。三种抽奖模式中奖结果均需经过7天公示后兑付。 受开奖时间限制,每天上传数电发票截止时间为24:00。每周定期开奖抽奖时间为次日10:00,双周定期开奖抽奖时间为次日11:00。抽奖结果当天公示。 有奖发票活动每两周为一轮,每轮最后一天3种抽奖结果产生后,本轮发票全量清空,次日开启下一轮活动。 以下发票不能参与活动: 非个人消费者开具的数电发票;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数电发票;不符合活动覆盖行业领域要求的发票;未通过税务局核验的发票;已作红冲处理的发票;已作废的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非正常户、注销户开具的发票;开具日期不在活动期间的发票;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次活动规则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