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套完整的地契文书,是1957年山西省大同市头道营坊一处房产交易的官方凭证,它不仅记录了一场普通的民间买卖,更折射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产权管理的独特样貌。
这套文书包含草契、官方契本、公证书以及四张税票,构成了从民间协商到官方确权的完整证据链。草契上的毛笔手书,清晰记录了卖方樊国珍将名下房产售予王福元的交易细节,包括房屋坐落、四至边界与成交价款,字里行间带着浓厚的时代书写风格。
作为大同市人民委员会与房地产管理处联合签发的官方文书,这套地契上的多枚红色印章极具代表性。大同市人民委员会的公章与房地产管理处的业务章相互印证,还有帅府街第六居委会的见证,体现了当时城市基层管理的严谨流程。四张税票的粘贴,更是这套文书完税效力的直接证明。
1957年正值新中国对私有房产进行规范管理的关键时期,这套地契不仅是大同市头道营坊街区历史变迁的实物见证,也是研究建国初期城市房地产制度、基层社会管理的一手史料。泛黄的纸张与清晰的印鉴,共同诉说着那个时代城市居民的生活轨迹,以及国家对城市产权逐步规范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