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检察周刊》记者对话长治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向前,共话如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法治力量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

刘向前(右二)在上党中药材专业镇调研走访
记者:刘检,您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这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全会精神,长治市检察机关是如何将政治建设、巡察整改与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相结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的?
刘向前: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深远现实影响的重要会议,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长治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求其上”理念和“跳起来摘桃子”精神,以“兵团作战”和“监督关口前移”为抓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完善“第一议题”制度、请示报告工作制度,从严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举办读书班、讲授专题党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筑牢思想根基。特别是针对市委第八轮常规巡察反馈的问题,专题召开党组会、推进会,逐项分解为整改任务。针对细化分解的问题,明确目标时限、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清晰、责任到人,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记者:长治市检察机关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的实践中,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来提升办案质效,从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刘向前:服务高质量发展,既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一年来,长治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长治实践。我们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盗抢骗”“黄赌毒”“涉枪涉爆”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切实守护城乡安宁;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我们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年妥善处理群众信访1205件,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纠正相关问题65件,推动执法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同步深化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单位的协作,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及关联犯罪力度,起诉26人,维护金融安全。
同时,我们聚力守护绿水青山,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主动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全市生态保护布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健全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与市水利局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漳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监督。全年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5件,其中,沁源县检察院办理的梁某玉等7人污染环境案,通过刑事公诉与民事公益诉讼同步推进,让侵权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该案的成功办理入选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涉水领域典型案例,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不仅如此,我们倾力保障改善民生,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聚焦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依法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犯罪,并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安全生产、文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记者:长治市检察机关在探索“高质效”办案的过程中,具体建立了哪些创新机制、采取了哪些优化履职的措施,来确保办案成效真正转化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实际成果?
刘向前:美好生活是什么?在检察人看来,是进屋有暖、出门有向,是案件有人办、冤屈有人管,是绿水青山常在、公平正义可感,这些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朴素向往,正是长治市检察机关的发力重点。工作中,我们聚焦重点群体守好民生底线,强化弱势群众权益保护,积极参与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特别是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坚持“零容忍”,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到位,对犯罪情节轻微的,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做好观护帮教,使其迷途知返;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长治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残疾人凭证免费乘车权益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聚焦专项领域加强民生保障方面,长治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与市医保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动开展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规范公租房管理专项监督,加强公民隐私权司法保护,屯留区检察院办理的林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同时,长治市检察机关聚焦热点问题增进民生福祉,对食药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涉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化公共安全风险排查与隐患整治,强化“监督关口前移”理念,坚持办案想深一层、治理靠前一步,围绕犯罪预防、未成年人保护、交通安全等领域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0件,3件入选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记者:目前,群众对执法司法公正的期待日益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也被赋予更深厚的时代内涵。在“坚守主责主业”的要求下,长治市检察机关如何确保法律监督不仅“有形覆盖”,更能“有效发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刘向前:工作中,我们注重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让制约更有效、配合更有力,依法监督立案、撤案169件,纠正漏捕、漏诉64人,武乡县检察院办理的曹某某等9人诈骗立案监督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入围案例。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针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对民事审判、执行程序中存在违法情形的,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纠正,有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对裁判正确、程序合法,但当事人一时难以接受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既解“心结”,又维护司法权威。同时,我们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积极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不起诉后应受行政处罚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避免“不刑不罚”。尤其是在深化检察公益诉讼方面,我们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4件,对检察建议未落实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
记者:长治市检察机关在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升队伍专业素能方面,采取了哪些具有针对性、系统性的改革举措?又如何通过这些自身建设的成果,真正转化为高质效办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力?
刘向前:过去一年,我们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策,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加强业务质效分析,实质性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完善“每案必检+重点评查”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自查案件,组织交叉评查重点案件,对案件认定为瑕疵案件、问题率较高的基层检察院进行提醒谈话,推动“管案”和“管人”相统一。同时,我们以培育“提出耳目一新观点的能力、卓越的思考能力、直击本质的洞见力、周密的逻辑能力、高度的概括能力、精准的表达能力、高效的执行能力”为导向,通过常态化开展业务竞赛、专题培训、观摩学习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截至目前,13名干警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2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
下一步,我们将在政治引领上再强化、在履职尽责上再发力、在改革创新上再突破、在队伍建设上再从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治篇章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编校:曹雯雯
审核: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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