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决定,授予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一处等35个单位“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马宁等35名同志“全国民委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山西省大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获得“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山西省运城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工作科科长王红辉获得“全国民委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