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16时,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电话,称赵某某将在太原火车站乘坐Z198次列车离开。时间紧迫,执行局立即启动应急反应机制,组织精干力量,火速奔赴火车站。干警们抵达后,在太原火车站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根据线索在候车室及进站通道进行仔细排查,未找到赵某某人,于是立即前往火车站台,发现了即将上车的赵某某,执行干警当即亮明身份,依法将其控制并拘传至法院。
到案后,执行干警对赵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针对其拒不配合执行行为作出了罚款,向其重申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执行压力下,赵某某的态度发生转变,执行干警考虑到赵某某外债较多,一次性履行较为困难,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赵某某当场履行5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并提供保证人作为担保。
此次成功拘传,充分展示了执行悬赏机制在破解“人难找”困境中的积极作用,彰显了我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与力度。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持续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孝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