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大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区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建立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同发改服价发[2019]15号)精神,按照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办法,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2026年2月16日至2026年3月3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运价浮动,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上浮可超过20%,但上浮额最高不超过3元,即起步价不超过10元。
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要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出行需求,做好春节期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宣传工作,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张贴统一标价牌。
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春节期间运价浮动规定,依法依规运营,杜绝出现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自觉接受乘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大同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