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速览:国企董事长因货款纠纷动手,官方通报坐实核查结果
1月27日,太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太原国资委”)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情况通报,正式回应此前引发热议的“太原酒厂董事长涉嫌殴打他人”事件。通报明确指出,涉事企业负责人荣某锋确因企业货款纠纷与他人发生冲突,期间存在殴打他人行为,目前已被作出停职处理,后续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这一通报为持续发酵的舆情画上阶段性句号。此前据媒体报道,太原晋泉酒经销商张先生(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爆料,因太原酒厂拖欠其公司80万元货款,他于2025年12月20日前往企业讨要欠款,不料次日便遭到太原酒厂董事长荣某锋的辱骂与殴打。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2月21日16时许,荣某锋在小店区真武路晋泉运营中心门口停车场,用拳头殴打张先生头部,导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于2026年1月16日对荣某锋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
事件:从冲突爆发到官方处置的完整脉络
2025年12月20日:经销商张先生因太原酒厂拖欠80万元货款,前往企业沟通讨要;
2025年12月21日:荣某锋通过微信向张先生发送威胁语音,当日下午在晋泉运营中心门口停车场动手殴打张先生;
2026年1月16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荣某锋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
2026年1月26日:张先生向媒体爆料事件经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26年1月27日:太原国资委发布官方通报,确认事件属实,对荣某锋作出停职处理,启动专项调查并派驻工作组稳定企业经营。
涉事主体背景:百年老字号国企的双重身份
公开资料显示,太原酒厂并非普通民营企业,而是太原市唯一一家中华老字号白酒酿造国有企业,始建于1950年,2017年完成公司制改制后成为国有独资企业,由太原国资委100%控股,注册资本3800万元,旗下拥有“晋泉”“晋祠”“晋府”等五大品牌系列,产品享誉山西,具备万吨级生产能力和亿元级销售收入规模。
涉事负责人荣某锋(部分信源提及“荣建锋”,以官方通报为准)的履历显示,其于2025年1月才进入太原酒厂高管团队,随后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职务,同时还兼任山西晋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国企的法定代表人,此前曾任职于太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2021年已注销)。作为国企“一把手”,其暴力处置商业纠纷的行为,与企业“中华老字号”的品牌形象及国企负责人的身份形成强烈反差。
官方处置:三步走回应社会关切,彰显监管决心
太原国资委在通报中明确了三项核心处置措施,回应了公众对“国企负责人违法如何追责”“企业经营是否受影响”等关键疑问:
人员处理:第一时间对荣某锋作出停职决定,明确“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并非仅以行政拘留了事;
案件深挖:责成驻委纪检监察组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专项调查,意味着事件将超出单纯的治安违法范畴,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企业稳控:派出工作组进驻太原酒厂,协助稳定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兼顾债权人、员工及消费者等多方权益。
通报末尾还提到“将进一步加强国企领导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并感谢媒体和网友监督,展现了监管部门正视问题、主动担责的态度。
事件反思:国企负责人的权力边界与品牌敬畏之心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热议,核心在于“国企董事长”这一身份与“动手打人”这一行为的强烈冲突。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和老字号品牌的守护者,国企负责人不仅应具备专业的经营能力,更应恪守法律底线和职业操守,懂得用合法途径解决商业纠纷——即便存在货款争议,也可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而非诉诸暴力。
太原酒厂作为承载山西白酒文化记忆的中华老字号,其品牌价值建立在数十年的口碑积累之上,而企业负责人的言行举止,本质上是品牌形象的延伸。荣某锋的暴力行为,不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损害了经销商的合法权益,更给“晋泉”等品牌蒙上了阴影,让消费者对老字号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产生质疑。
此外,事件也暴露出部分国企领导人员教育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如何让国企负责人真正敬畏法律、敬畏权力、敬畏品牌,如何建立更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防止权力滥用,或许是此次事件留给监管部门和国企行业的重要课题。
目前,专项调查仍在进行中,荣某锋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规行为、80万元货款纠纷的具体细节、太原酒厂后续将如何修复品牌形象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披露。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也欢迎读者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