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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登记核实公告
被告人PATRICK TEOH CHEUN LENG、游泳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涉财产部分,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被告人PATRICK TEOH CHEUN LENG、游泳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生效法律文书为(2024)晋0105刑初925号的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现将信息登记核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核实时间
信息登记核实工作开始时间:2026年1月28日9时起。
二、登记核实方式
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晋0105刑初925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参与“PATRICK TEOH CHEUN LENG、游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实际受损的集资参与人。
三、登记核实方式
本案采用线上登记方式进行核实,受损集资参与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非法集资登记→“被告人PATRICK TEOH CHEUN LENG、游泳等人”案件)进行信息登记。系统启用时间:2026年1月28日上午9时。
四、登记核实内容
五、登记核实流程
登记核实流程包括登录本公告的微信公众号、线上核实身份、收款账户的采集等环节。
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权利继承等特殊情况,由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或继承权利人在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注册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后续登记核实。
六、登记核实所需材料
七、风险提示
本次登记核实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基础信息。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登记核实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八、注意事项
1.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提高效率、节约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成本,除确需通过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继承权利人进行登记核实外,均应在人民法院提供的网络登记系统完成登记核实,人民法院不设立线下信息登记核实窗口。对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有疑问的,请电话咨询。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被害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27日
END
来源|执行局
编辑|侯凌壮
审核|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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