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清查底数,依托“全国救护车动态数据库”核查车辆信息,清理挂靠、外包、出租及已注销机构名下未注销车辆;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明确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优化救护车资源配置,推进市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车辆统一喷涂二维码,方便社会监督;
三是严打违法违规,重点查处“黑救护”非法营运、违规收费、公车私用、违规使用警灯警报,以及勾结“黑救护”、出卖患者信息等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是规范转运服务,建立全市统一的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聚合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区分医疗照护转运与普通转运服务供给;
五是压实机构责任,规范医疗机构车辆管理、人员教育、标识使用等12项要求,强化院前急救入网车辆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