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拟与第三方检验机构就部分检验项目进行合作,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检验机构参加询比价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与第三方检验机构合作项目
1.2项目甲方: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
1.3 项目资金来源: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业务经费
二、项目内容
2.1 合作范围:为甲方提供临床检验外送服务,涵盖透析用水和透析液内毒素水平、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检测、全段甲状旁腺激素、血清铁蛋白、转铁蛋白饱和度、血清总铁结合力、血清转铁蛋白、铁离子、叶酸、维生素B12、促红素浓度、血清25(OH)D等专项检验项目。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 服务要求:
检验报告需在接收样本后约定时限内出具。
检验结果需符合国家临床检验相关标准,具备可追溯性。
提供样本上门接收、冷链运输及紧急检验绿色通道服务。
2.4 项目限价要求:供应商按照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一类市级的8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2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3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3.5 具有同类或类似服务业绩,服务方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提供不少于1份相关合作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文件资料的送达
4.1 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4日(0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65号医务科。
4.3 方式:检验机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五、文件资料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文件资料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27日上午9:00。
5.2 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65号行政楼二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的文件资料,甲方将予以拒收。
六、联系方式
名称: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65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1-7595098
供稿:医务科
编辑:宣传部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微信公众号致力于公益宣传
无任何商业用途
若有文字、图片、视频设计侵权或违规
请及时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