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闫某某被当场抓捕!
1月7日20时36分,壶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健康街路段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小型轿车驾驶人闫某某神情紧张,身上带有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闫某某当晚与朋友聚餐时饮用了一小杯白酒,因觉得饮酒量少且离家距离近,便心存侥幸驾车返程,未料被执勤民警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闫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此次查处再次警示广大驾驶人,酒驾无小事,侥幸不可取,无论饮酒多少、路程远近,都应严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切实保障自身与他人的出行安全。来源:长治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