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筑牢国家安全防线,维护辖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与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宗教活动线索,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平安小店。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小店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非法宗教活动,均属举报范围:
1.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的;
2.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或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
3.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或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
4.擅自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非法网络传教、假冒宗教教职人员等。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线索,提倡实名举报(需预留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和奖励发放:
1. 举报电话:0351-7176173;
2. 举报邮箱:xdqwtzb@126.com(邮件请注明“非法宗教活动举报”,附线索详情及相关证据);
3. 现场举报:太原市小店区昌盛街19号相关办公室(可咨询门卫指引);
4. 信函举报:邮寄至太原市小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邮编:030032),信封注明“举报线索”。
三、奖励标准
1.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给予500元现金奖励;如有重大贡献,一经核实予以特殊奖励;
2.对同一地点同一宗案件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
3.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宗案件进行奖励;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线索的,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以宗教部门受理登记时间为准,其他举报人酌情给予奖励。
四、相关说明
1. 举报需提供详实可查的线索,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具体行为及相关图片、音视频等证据,线索越具体越有利于快速核查;
2. 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禁泄露给无关第三方,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严惩;
3.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对伪造证据、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负有相关监管职责的公职人员及亲属举报,不列入奖励范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太原市小店区民族宗教事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