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关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立即开展限期整改的通知》,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发现问题:两类隐患突出
根据通知,太原市住建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三类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称“三类人员”)未按标准配齐,存在人员缺口。
资质存在缺陷:企业虽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企业资质本身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分级分类,限期完成
针对上述问题,太原市住建局立足帮扶企业规范经营、消除隐患,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差异化设定整改期限:
(一)配备比例≤10%的企业
“三类人员”实际配备到位比例不足一成,人员严重缺失,给予1个月整改期限,须自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全面配齐人员,彻底整改到位。
(二)配备比例11%—30%的企业
配备比例在11%(含)至30%(含)之间,给予2个月整改期限,须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三)配备比例>30%的企业
配备比例超过30%,给予3个月整改期限,须自通知印发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条件。
(四)资质存在问题的企业
针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但企业资质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一个月整改完毕。
所有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人员配齐、证书核验、系统备案等全部整改工作。
逾期后果:整改不到位,将提请撤销安许证
太原市住建局明确,整改期限届满后将组织开展专项复核检查,全面核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对限期整改后仍不到位、依旧不满足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将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依规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提请撤销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温馨提示
安全生产无小事,防患未然是关键。希望各建筑施工企业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标准逐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清零,共同筑牢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防线。
来源: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