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两人“玩”世界杯被查:一个获利50,一个赔了1万多…
世界杯赛事火热开赛,网络赌球暗流涌动。近日,山西太原清徐公安网安部门连续破获 2 起网络赌球违法案件,2名参与赌球人员全部被查获。
6 月 13 日,赵某(男,25岁)下载非法赌球软件,多次充值参与赌球,先后小额投注 20 次,获利 50 元。
自 6 月 11 日起,高某(男,30岁)多次在委托他人代为下注,参与赌球,单笔最高投注 200 元,累计投注并亏损赌资 1.6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全部违法事实。依据相关规定,赵某被处以罚款 500 元;高某赌资数额较大、违法情节较重,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0 日并处罚款 1000 元。
无论赌资大小、盈亏与否,参与网络赌博均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