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路肇嘉浜路路口每次路过都会看见这幢破败建筑,今日好奇进入查看一番,里面果然还有许多老物件。位于内部墙上的一块搪瓷牌,严禁游动吸烟(每次罚款10元),字体漂亮,非烟民见到这样的牌子倒是十分提气,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吸二手烟真不是好滋味。此建筑解放前为法租界工部局开设的上海殡仪馆,九十年代为沪南供电所使用。电力设施周边设置有严禁烟火的标识也是符合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