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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位于太原市府西街1号,距地铁2号线府西街站出入口100米,紧邻晋商博物院和柳巷、食品街、万达等商圈,交通、生活非常便利。为进一步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结合,充实我院审判辅助力量,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决定接收在校大学生来院进行暑期实习。
本期接收实习生主要安排在本院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进行审判业务实践。实习生管理实行导师制,由资深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习生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记录、文书起草、案卷归档、接待等工作。实习结束后提供实习鉴定。具体安排如下:
接收岗位:

接收法律实习生若干,安排在我院审判业务部门。实习期为一个月及以上,工作时间同本院工作人员。

招收实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遵守单位规定,服从分配和管理;
(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限法学专业;
(三)能保证实习时间,全程参与实习。

(一)报名方式:1.报名采取学校推荐和自主报名的方式;2.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0日-2026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3.学校推荐实习人员,由学校指导老师电话联系本院;自主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暑期实习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将表格电子版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法院信箱intern2415211@163.com。

(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本人。
(三)办理接收手续: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人选。确定实习人员,按电话通知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一寸免冠照片、学校推荐信(学校推荐实习生准备)原件至政治部501室报到。

(一)实习期间,我院将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养工作;
(二)实习期间,应遵守本院规章制度,服从带教老师安排,自觉维护法院形象;如有违反,本院将解除实习关系,且不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实习结束后,本院将根据实习情况出具实习表现材料及相关实习证明;
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1号501室
联系电话:0351-2163118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5日

证件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许可证
公示网址:https://kdocs.cn/l/cmFuxJg6eyse
投诉渠道:登记具体问题
登记网址:https://f.wps.cn/g/fZijtu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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