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卫生健康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太原市坚定扛起省会城市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优势,聚焦全生命周期,以延续性护理为“小切口”,着力在“延链、补链、强链”上下功夫,用心用情打造更有温度的健康服务链条,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卫生健康委转发至各地市参考使用。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精准对接出院患者、孕产妇、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终末期患者和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需求,持续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遴选有基础、有能力的10所医院先行先试“互联网+护理服务”,在打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的基础上,制定《太原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完善了服务目录、风险评估、纠纷处理等操作指南,搭建起“1+3”制度体系。建立起“机构准入—人员备案—服务监管”全链条管理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服务规范、安全可控,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服务全程留痕、质量实时监控。目前,全市12所医疗机构上线注册900余名护士,可提供临床、专科、母婴、中医、健康指导等5大护理领域62个服务项目,累计服务患者6500余人次。
太原市主动融入“银色浪潮”,积极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坚持立法保障、标准先行,分阶段完善政策框架。2016年印发试行规范,启动试点工作;2021年出台试行管理办法,扩大试点范围;2024年12月,正式出台《家庭病床管理服务办法》,从服务对象、机构准入、服务内容、建床撤床流程、病历管理等方面作出30条明确规定,覆盖恶性肿瘤晚期、脑卒中康复期、糖尿病足等11类病种。建立“机构评估准入—专业审核建床—居家规范服务—动态病情评估—适时撤床转诊—医保据实结算”全流程闭环管理,既守住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又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环节,让群众少跑腿、服务更便捷。累计有36家医疗机构(含7家基层医疗机构)开通家庭病床医保报销,为200余名适宜患者建床,既满足因病卧床、身体衰弱、行动不便、失能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又有效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2019年5月,太原市被国家卫健委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七年来,太原市按照“调查评估、规划先行、制定政策、建设队伍、试点推进、宣传理念”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在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8月,市卫健委与市文明办、民政局、财政局和市场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太原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方案》,从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等5方面进行了明确;2021年制定出台了《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2个地方标准;2024年6月,与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DRG付费改革下试点康复类、精神类长期住院病例和安宁疗护服务付费办法的通知》,将安宁疗护服务纳入DRG付费管理;确定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精神病医院为太原市安宁疗护教育培训基地,指导推动市二院获批全省唯一一所安宁疗护指导中心,举办医养结合安宁疗护业务培训6期,培养业务骨干1746余人。目前,全市共建成1个安宁疗护中心,11个安宁疗护病区,13个安宁疗护试点单位,安宁疗护床位共计600张,共为3776名患者提供了安宁疗护服务,有效提高疾病终末期患者的生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