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纯阳宫内的石镌风华——太原纯阳宫藏历代墓志精粹展。墓志是存放于墓中载有逝者传记的石刻,它把逝者在世时的持家、德行、学向、技艺、政绩、功业等,浓缩为一份个人的历史档案,以补家族史、地方志乃至国史的不足。墓志铭是一种悼念性的文体,更是人类历史悠久的文化表现形式,通常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是序文,记叙逝者世系、名字、爵位及生平事迹等称为“志”;后一部分是“铭”,多用韵文,表示对逝者的悼念和赞颂。
墓志的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即萌芽期、过渡期、定型期、兴盛期和余晖期。秦汉时期,墓志出现萌芽。东汉以前,没有墓碑、墓志。东汉开始流行墓碑,后来曹魏禁碑,墓碑转向墓内。南北朝时期,墓内墓碑名称逐渐统一为墓志,形态也以方形石质为主。隋唐以后,墓志的使用广为流行,但凡有官职者皆有。宋元明清沿用并逐渐简化。墓志在南北朝时期定型以后,一千多年来其形制赓续不变,影响深远,成为我国传统墓葬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墓志的最早源头可追溯到战国前后,但其萌芽阶段主要在两汉时期,尤其是东汉中晚期是墓志萌生的主要时段。这个时期的墓砖、墓石等,从文字内容、形制、用途等已经简单具备了墓志的功能,但还只是初具雏形,各方面都还没有固定的程式。
墓志在发展过程中,从曹魏到西晋时期经历了一个墓碑形态的阶段。当时的墓碑主要是立于墓前地面上,形制一般为长方形,多有碑首、碑身和碑座,碑文内容比较丰富,对于逝者的家世、生平、经历、功绩有比较详细的记述,多为文辞优美的韵文,书体一般为隶书。墓碑石材的质地和制作的工艺,都有大幅的改进和提高。这一时期,墓碑与墓砖墓石比,不再仅仅是仪式和形式上的丧葬器物,而是更多地具有了文化与艺术内涵的象征物。
而墓碑从地面转移到地下墓室中,是墓志形成的又一个重要环节。禁碑的风气始于曹操,东汉建安十年(205年),曹操“以为天下凋敝,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黄初三年(222年)魏文帝下诏,决定取消墓地上一切设施和标志。可能是世人追念亡者之情仍希望有所寄托,于是产生了将地表刻石埋入墓中的墓志形式,这才是墓志的起源。
南北朝时期的墓志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最后终于在文体、书写、形制等方面完全确定下来,进入了固定的方形墓志阶段,并长期被后世沿承下去。从形制上看,这时期的墓志已是比较标准的方形石志,书体也从隶书过渡到了楷书,同时出现了墓志盖。大量实物证明,南北朝时期的墓志已经走向了成熟的固定期,具有上述重要特征的墓志形制一直延续到了清朝,成为我国墓葬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隋唐以后,墓葬文化继续发展,墓志和当时的社会文化相结合,尤其是和当时的氏族、门第观念紧密联系,官宦大族更加重视墓志的地位和社会意义,这时的墓志无论从制作或是从文字书写都达到了历史的高峰,单从出土数据看,唐代是我国古代墓志存世最多的时期,反映了当时墓志的风行。从目前存世的大量隋唐墓志来看,成熟时期的墓志一般都具有这些特征:有固定的文体和格式;基本都是正方形;一般都有覆斗形志盖;主要使用标准的楷书书丹镌刻。
宋元明清时期是墓志发展的延续期。宋至明清以来的碑刻,从体制、字体、形式都沿袭前代已定的规模,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化。宋元时期,墓志制作趋于程式化。主流书风转向帖学,墓志多以楷书为主,但整体艺术性较唐代有所减弱,多模仿唐楷(尤其颜、柳),缺乏划时代的创新。文人书家参与碑刻较少,部分墓志带有行书笔意,更为流畅自然。明代,官方墓志流行“台阁体”楷书,强调规范统一,方正光洁,但易流于板滞僵化。清代,延续帖学和馆阁体传统,墓志书法多平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