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内部管理,我单位拟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筛选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太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对系统单位开展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审计
2.服务范围:围绕审计期间内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相关事项,重点审查:财务收支方面、摸清家底方面、内控方面等。
3.服务期限:两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服务要求:按时保质出具合法有效审计报告。
5.最高限价:参照晋价服字〔2013〕202号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收费标准的70%。
三、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合伙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执业资质;具备审计等相关业务能力。
3.拥有不少于10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从业满3年。
4.至少承接过三个类似项目业绩。
5.近3年内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失信、重大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记录。
6.与采购单位及其下属系统单位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回避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7.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参选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人员执业资质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
5.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无失信记录的承诺函。
6.类似业绩、服务方案。
7.参选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在2026年5月19日下午17:30之前密封的书面资料送到太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财务审计科。
附件:审计机构比选评分表标准
五、比选流程
1.公告发布
2.材料递交
(1)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9日
(2)联系人:韩汝琦 联系电话:4040875
3.评审:对参选机构进行资质、信用核查,材料评审。
4.结果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出中选通知并签订合同。
六、评审与中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原则。
2.中选机构需按要求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范围、时限、收费、质量、保密、违约责任等。
3.评审将综合考量参选机构的执业资质、专业团队实力、过往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方案可行性、质量管控体系、报价合理性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机构。
七、其他事项
1.参选机构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2.参选文件逾期、不符合要求、未加盖公章不予受理。
3.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比选费,参选机构自行承担参选成本。
4.本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比选安排,并对本次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太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