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可在转入地或转出地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此实现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合并和参保年限的衔接。
办理前提:转出地无医保欠费,职工医保已暂停且已在太原市正常参保。
一、线上转移接续操作(“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方式)
第一步:打开微信搜索“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在左下角依次点击“服务大厅”→“我的医保0(首次进入需要根据提示完成授权→注册)。
第三步:在首页点击“我要办”
(一)转移接续转入
在“业务办理”栏目下点击“转移接续转入”,填写转出地经办机构信息,点击“提交”,即申请转入成功。
(二)转移接续转出
1.在“业务办理”栏目下点击“转移接续转出”,选择“参保地”,并填写转入地经办机构信息后,点击“提交”,即申请转出成功。
(三)转移信息查询
进入首页,点击“我要查一转移信息查询”,查询转移进度。
二、线上转移接续操作(个人网厅方式)
第一步:网页搜索“太原市医保中心”官方网站。(https://ybzx.taiyuan.gov.cn/)
第二步:在右下角依次点击“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登录”。(首次进入需要先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完成注册)→“进入个人网厅’
第三步:在首页左侧点击“转移接续办理”
(一)转移接续转入
在“转移接续办理”栏目下点击“转入申请”,确认参保列表信息,并填写完转出地经办机构信息后,点击“提交”,即申请成功。
(二)转移接续转出
在“转移接续办理”栏目下点击“转出申请”,确认参保列表信息,并填写完转出地经办机构信息后,点击“提交”,即申请成功。
(三)转移信息查询
在“转移接续办理”栏目下点击“转移接续进度查询”,选择转移方向后,点击“查询”,查询转移进度。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在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接续业务时,在转入地申请转入或在转出地申请转出一项即可,不能同时申请转入、转出两项业务。
2.参保人提交申请显示“成功”后,无需重复提交申请,可通过“我要查一转移信息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3.参保人申请医保关系的转入或转出后,转入地、转出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会及时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办理完成后,参保人即可实现参保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合并的衔接。
4.太原市作为转入地时,接收到转出地个人账户余额后,15个工作日内个人账户资金入账,办结转移手续。
5.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会全额转移至新参保地。(转移期间无法正常通过线上方式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6.如职工个人有多条参保信息需转移,要逐条办理,无法合并办理。
7.线上转移接续操作无法正常办理时,请到线下窗口办理需到自己医保参保地行政区划所对应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