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建纬太原青训营,王志东律师就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竞合赔偿问题作出专题解读,提醒企业厘清三类保险边界,防范用工风险。律师指出,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社会保险,是职工法定基础保障;雇主责任险为商业责任保险,旨在转移企业赔偿风险;团体意外险属于商业人身保险,本质是员工福利,三者不可混同。
根据《保险法》与最高法司法观点,员工领取团体意外险赔付后,仍可主张企业承担法定工伤赔偿,企业不得抵扣或免除责任。
实务建议:企业须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按需投保雇主责任险,明确意外险为员工福利,事故后依法赔付,避免诉讼与声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