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行案件清收处置工作需要,拟外聘律所开展某房地产企业案件的诉讼及执行工作,现公开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根据我行与某房地产企业案件实际情况,为加快推进诉讼及执行程序,拟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诉讼及执行工作,该案件管辖法院为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外聘律所对案件拟采用部分风险代理方式,前期支付部分代理费,代理案件的立案、保全、一审、二审、再审等全部工作,后续执行阶段按照执行回款金额按比例支付律师代理费。
1.2 人员资质要求:
律所为本项目提供律师需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持有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五年(含)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验。
1.3 供应商服务要求:
1.3.1供应商需根据我行要求,积极推进案件进展,按月提供项目情况。
1.3.2供应商严禁与案件对方当事人私自串通损害我行债权权益。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经营正常,可稳定提供服务。
1.4.2 具备2023年5月至今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的房地产企业纠纷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正常。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报名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23:59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