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精神、奉献精神、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愿意长期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教龄;或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教龄。
3.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教龄;研究生学历具备2年以上教龄。
4.高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龄;研究生学历具备3年以上教龄或名校应届研究生。
5.教学经验丰富,县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具有大型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