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要求,全市登记机关自2026年5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办理各项登记、备案业务。“山西省经营主体全程网办服务平台”(登记管理系统)同步升级,业务系统将按照新标准、新要求采集数据,生成新版文书。
为保障业务高效办理,请各经营主体合理规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所有业务尽量在4月30日前办结。因申请材料不齐、内容不符合要求,或经营主体未在4月30日工作时间内完成实名认证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登记的,将予以退回办件处理。非必要请勿在4月30日当天提交业务申请。
5月1日起,登记机关将对不符合新版规范要求的办件作退回修改处理。选择全程网办的经营主体,建议4月29日前完成电子签名并提交办件。如无法按时完成,建议选择线下方式办理或在5月1日后重新申报。
为避免材料返工、重复提交、办件延误,请务必预留充足时间完善申请材料,积极配合审核相关工作。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