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收到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其下属的清徐生态环境监测站获得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三大类13项监测参数的检验检测资质,标志着该中心历经多年筹备的监测能力恢复工作取得关键性突破,太原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生态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耳目”,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2020年12月,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太原市事业单位改革精神,整合十个县(市、区)环境监测站及环科院等17个事业单位,成立太原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旨在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决策、技术和服务支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成立的太原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虽然整合十个县(市、区)环境监测站,但是,原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不能沿用,需重新取得CMA资质,才能正常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工作。
为有效破解原有监测机构CMA资质过期、监测人员结构老化、监测设备陈旧,市级下达的监测任务长期依赖第三方机构,导致监测质量管控困难、监测经费较高的现状,该中心确立"以清徐站为重点,逐步全面恢复"的工作思路,抽调技术骨干组建工作专班,系统性推进能力建设。
先后完成两版管理体系文件编制修订,涵盖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核心内容,设计各类记录表格143项;组织48名监测人员参加省级业务培训,15名关键岗位人员通过考核并获授权任命;争取财政资金34万元购置急需仪器设备,完成36台(套)仪器的检定/校准,对实验室通风、消防等设施进行专项改造。完成方法验证、模拟实验、内部审核等系列工作,累计形成验证报告16份、模拟报告9份,有效夯实了资质认定基础。
2025年11月8日至9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对中心在体系建设、人员能力、设备配置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6项具体问题要求限期整改。针对反馈的问题,该中心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分别开展危废暂存间排风设施安装、仪器操作规程完善、记录表格优化等整改任务,并顺利通过评审验收。此次获批的监测项目包括氨氮、总磷、颗粒物、二氧化硫、厂界噪声等关键指标,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核心领域,检测方法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CMA资质的取得是监测能力转型提升的重要起点。下一步,中心将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实施为契机,持续优化监测管理体系,拓展监测项目范围,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实验室基础设施,逐步实现监测能力全面恢复,为太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太原提供更加坚实的技术支撑,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向"质量至上"和"价值创造"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