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充实一线窗口工作力量,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太原事业单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若干名,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咨询引导、材料初审、信息录入、业务协办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地点
太原6城区
四、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热爱政务服务工作。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身体健康,形象气质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行政管理、公共管理、文秘、法律、计算机应用、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有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行政辅助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 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流利,口齿清晰,善于与群众沟通交流;熟练操作计算机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基础的文字处理和信息录入能力。
5. 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及岗位调配,严格遵守政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6. 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及其他各类行政处罚,符合政务服务岗位从业要求。
五、岗位职责
1. 负责窗口各类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窗口受理、材料初审、信息核对与系统录入工作,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规范办理。
2. 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和企业,耐心解答业务咨询,做好办事流程、政策文件的讲解指引,引导群众高效办理业务。
3. 协助完成业务资料整理、归档、上报等辅助工作,配合后台审批部门推进业务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4. 维护窗口工作秩序,保持服务窗口整洁规范,严格遵守政务服务礼仪,树立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
5.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束
2. 报名方式:
3.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初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应变、服务意识及岗位适配度。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公示与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X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七、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1. 用工形式:本次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指定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太原政务大厅窗口岗位工作。
2. 薪酬待遇:薪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组成,综合月待遇3000元左右,具体按考核结果发放;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年度体检、岗前培训等相关待遇。
3. 工作时间:执行事业单位标准休息,周一至周五上班,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正常休息。
八、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需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3.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