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图片由AI生成)
走路运动能够促进健康无可厚非,可为什么偏偏是用“暴走团”的形式走呢?
我见识比较短浅,不能理解,难道没有大声音乐、不走马路就不能健身了吗?
而且,在各种媒体上也看到,很多暴走团的形式,非要排长长的队伍,横穿个马路,还煞有介事的有人组织,不让车辆通过,必须等他们走完。
哪来的权利阻止交通通行呢?
你有健康的权利,却不应凌驾在破坏公共秩序的基础之上。
马路毕竟不是公园,也不是健身场所,怎么这么“无知”且不讲道理呢?把健康运动变得那么令人讨厌。
更不能不管不顾的凌晨四点噪音扰民吧,外面大声的放音乐,里面的人睡不着觉休息不好,这么浅显的道理,还要人教吗?
运动形式千万种,非要选这种令人讨厌的形式。真是一种令人感到无奈的行为。
还好,事件得到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