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2024年以来,太原市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1.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2.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3.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收费项目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4.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5.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6.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二、征集线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有关须知
1.受理范围为公开征集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和反映。
2.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的问题线索,以及依法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相关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3.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投诉举报方式

2026.4.2太原市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征集联系方式.et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太原市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