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属于规定的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
2.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2025年度按规定为上述人员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
(二)重点行业范围
1.就业带动能力强、岗位规模增长快的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
2.急需的生活性服务业,包括:康养、家政、托育(育幼)、照护、养老、文化、旅游、体育、住宿餐饮、社区服务等行业。
属于以上行业的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所属行业中小微企业范围。
(三)重点群体范围
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