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准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宿舍。
二、不准向楼下、窗外、厕所及下水道丢弃垃圾或抛掷硬物。
三、不准无故外宿或留宿校外人员;住校生外出须按规定请假。
四、不准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或使用明火(如点蜡烛、蚊香)。
五、不准私接、私拉电线或违规使用电器。
六、不准擅自搬动、调换床位,确需调整须经生活老师批准。
七、不准擅自动用、损坏消防设施,亦不准故意破坏饮水机、空调等公共设备。
八、不准损坏宿舍内公物,不得随意进入楼顶区域。
九、不准男女生互串宿舍,确有特殊情况须经宿管员同意并由其陪同。
十、不准抵触、对抗宿舍管理人员;在宿管员正常履行管理职责(如维持秩序、安排清扫、依规收缴违禁物品等)时,须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