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太原富力城玖院的业主。倾尽积蓄买下的新房,入住未满一年,却要在化粪池泄露的恶臭、漫溢的污水里煎熬度日。更令人心寒的是,当我们试图维权时,物业、社区、住建部门相互推诿,让我们陷入“投诉无门、整改无望”的死循环。
一、事件升级:从常年恶臭到污水漫溢,居住环境彻底失守
小区化粪池泄露问题并非突发,而是已持续数月的顽疾。
此前,问题主要以异味扩散为主:恶臭无孔不入,覆盖园区楼道、公共道路,甚至渗透进业主家中,阴雨天异味浓度更是急剧升高。1号楼底层住户受影响最为严重,近一年时间里几乎不敢开窗,即便紧闭门窗、加装密封胶条、24小时开启空调换气,也无法完全隔绝异味。不少业主反映,长期处于该环境中,家中老人、孩子已频繁出现头晕、恶心等不适症状。
而就在近期,化粪池出现直接泄露,园区地面遗留大量黄色污水,污染范围进一步扩大。泄露的污水沿公共道路蔓延,形成多处泥泞积水区与青苔覆盖带,小区内老人、儿童出行时多次出现险些滑倒的情况,安全隐患极大。业主们更是直言:如今还未到雨季,一旦遭遇强降雨,化粪池污水必然倒灌,1号楼将面临更恶劣的污染局面。
二、根源实锤:设计严重违反国家强制标准,先天缺陷无法靠临时清理解决
经业主多方核实,本次化粪池泄露问题反复、无法根治的核心原因,是项目地产开发阶段的设计违规,从根源上就埋下了隐患。
小区9根排水管道,全部接入1号楼大门内部的地上露天化粪池。该设施未按规范做埋地密闭、防渗防漏处理,且池体距离1号楼外墙不足5米,完全违反《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的明确规定:化粪池应埋地密闭、防渗防漏,池外壁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不得露天设置、污染环境。
这一先天违规设计,正是化粪池频繁泄露、异味长期不散的核心症结。仅靠表面清理、消毒,完全无法解决根本问题,所谓的“处置”,不过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
三、维权困境:多方推诿扯皮,业主陷入投诉死循环
面对如此严重的居住问题,业主们多次向物业、社区反馈,却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反而陷入层层推诿的困境:
- 物业层面:物业坦言该问题根源在于地产设计缺陷,已超出自身管理与整改能力范围,仅能进行临时清理和消毒,无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将责任推给地产开发方。
- 社区层面:社区仅能充当“传话筒”角色,既无法督促物业彻底整改,也无法推动问题上报至上级部门。当业主要求认定化粪池为违建时,社区竟以“设计图纸上就有这个东西”为由,拒绝为业主出具相关证明,将皮球踢给住建部门。
- 职能部门层面:社区建议业主将投诉单子派至住建局,但业主拨打投诉电话时,接线人员却表示“无法决定单子派往何处”,让业主继续与社区沟通,形成“社区→住建→社区”的死循环,问题始终无法进入实质处理环节。
更令人愤慨的是,有业主在与社区沟通时,明确表示若问题持续得不到解决,将采取更激进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却仍未得到任何实质性回应。而对于“图纸变更是否经业主代表同意”的质疑,相关方始终无法提供任何书面证据,进一步暴露了问题的合规性漏洞。
四、业主诉求:于法有据,要么彻底拆除,要么全额退房
一次次的敷衍、一次次的失望,让我们不再抱有任何侥幸。结合小区实际情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太原富力城玖院1号楼全体业主,正式提出两条明确、坚定的诉求,无任何退让余地:
1. 彻底拆除违规设置的化粪池,由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国家设计规范,重新选址、合规建设,从根源上消除泄露、污染与健康隐患,还业主一个安全、洁净的居住环境;
2. 对1号楼全体业主进行全额退房处理,并赔偿业主因房屋配套设施违规、居住环境受损、身心健康受影响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我们的诉求绝非无理取闹,而是于法有据、于情合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若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业主有权依法主张相关权利,甚至要求退房。
我们花毕生积蓄买下的新房,入住未满一年,就遭遇严重的设计违规与环境污染,正常的居住权、健康权已受到严重侵害,提出上述诉求,是我们作为业主最基本的权利。
五、呼吁:恳请监管部门介入,别让业主在推诿中耗尽希望
目前,业主代表已将化粪池违规设置、长期泄露的全部事实,以及全体业主的核心诉求,正式反馈至辖区住建部门、街道办及相关监管单位。我们恳请相关部门能够正视业主困境,打破部门间推诿扯皮的僵局,介入调查并明确地产、物业等相关方的责任,督促责任主体尽快落实整改,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居住权益。
在此,太原富力城玖院全体业主郑重表态: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绝不妥协、绝不退让,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直至问题得到彻底、合理的解决。
也恳请看到这篇推文的朋友,帮忙转发扩散,让更多人看到我们的困境,为我们发声,助力问题早日解决!